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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涨价是政府职能”?别把价格听证会当儿戏

发布时间:2015-08-11  来源:央视网  字体大小[ ]

  近日,郑州市物价局副局长朱孝忠的一句话——“涨价是政府的一个工作职能”,引发舆论痛批。其背景是,郑州市召开水价调整听证会,会场外戒备森严,大批记者欲进门而不得,会场内19名代表一致同意水价上涨。这场听证会,从舆论场的反应看,开得有点乱。

  原标题:【央视评论】“涨价是政府职能”?别把价格听证会当儿戏

  近日,郑州市物价局副局长朱孝忠的一句话——“涨价是政府的一个工作职能”,引发舆论痛批。其背景是,郑州市召开水价调整听证会,会场外戒备森严,大批记者欲进门而不得,会场内19名代表一致同意水价上涨。这场听证会,从舆论场的反应看,开得有点乱。

  朱局长的同事随后在接受媒体追访时做了解释,大意是:“朱局长是在现场采访时说得不准确,本意并非如此,媒体不要过度解读。”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如果真的只是镜头前过于紧张下的口误,倒也并非不能原谅。所以,这件事继续讨论下去的焦点,应该越过朱局长这句话本身,而去探讨:价格听证会已在中国网络舆论场上近乎被“妖魔化”,这事怪谁?

  首先,政府不能抱怨公众,先要端正自己对待价格听证会的态度。

  自《价格法》诞生以来,十几年间,我国各地已开过无数次价格听证会。舆论场上经常有戏称,听证会是“逢听必涨”,成了“听涨会”。虽是戏言,却也是很多公众的真实看法、认真吐槽。

  跟一些物价部门的同志谈及过此情况。他们普遍认为自己这个群体“有点冤”,也认为公共舆论不理性。而事实上,要想扭转价格听证会被“妖魔化”的现状,政府公务人员们不能抱怨“公众的抱怨”,那将“怨怨相报”,陷入僵局。

  毋庸讳言,有些政府部门在组织听证会时,虽然大体上也依法依规办事,但仍存在“走过场”的迹象:或者是尽力压缩听证会前的征求民意过程,或者是用各种理由阻挡媒体关注,或者在听证会代表选择上“做手脚”,等等。结果把一场本该大大方方、堂堂正正的听证会,办得羞羞答答、遮遮掩掩、匆匆忙忙、神神秘秘。

  毫无疑问,打破相互抱怨僵局的关键,在政府这边。政府公务人员首先要端正自己对待价格听证会的态度,努力办出一场场符合法定程序、体现时代进步、经得起媒体观看、经得起公众挑剔的“过硬的”听证会。

  其次,大家要一起更关注听证会的程序,而不是结果。

  “法治思维”要义之一,就是程序思维。政府做公共决策的程序,比结果更重要。每一项公共决策,包括听证会上的选择,其结果,都会有人赞同、有人反对。在利益多元化的改革年代,政府部门不必要求自己的一项公共决策能让百分之百的人满意,但应该要求自己在做这项决策的过程中,百分之百地尊重和符合程序。

  价格听证会制度的核心价值,也就在于此。它不是为了在一项价格政策调整中达成百分百的意见一致,而是按照法定程序,在多方利益主体的共同参与下,寻找以价格方式呈现的、多种利益诉求的平衡点。

  部分公众目前对听证会的吐槽,实际上是把对“结果”的吐槽,跟对“程序”的吐槽混淆在一起了。其实衡量一个听证会办得好不好,关键是看其程序履行得如何,而并非结果是不是让每个人都满意。这里讲的“程序”,既包括听证会前的制订科学方案、反复征求民意的过程,也包括参会代表的选择、会议的进行,以及在规则允许范围内尽力给予公共媒体报道听证会提供便利,等等。

  第三,努力把价格听证会办成公共决策制度的改革先行者、法治践行者。

  毋庸讳言,近年来有些地方的价格听证会办得漏洞不少。同样,也有些听证会办得很顺利,水平挺高。后者大多既是坚持了法治理念,也体现了开放心态、改革思维和公众意识。一个国家的公共政策决策机制完善不完善,直接影响着社会是否和谐稳定,影响着利益格局能否顺利调整、逐步到位,影响着政府与公众的互信能否逐步建立和巩固。

  政府相关部门提高工作水平,是关键。而部分公众更理性地看待听证会程序和结果,也是关键。价格是市场经济的重要工具。更多地运用价格手段来调节不同群体的利益关系、经济活动与资源环境的关系,是市场经济走向成熟的标志。有些公众情绪化地一听涨价就骂,这其实是缺少市场经济理念和国情认识的体现。

  而事实上,近年来通过不同层面的价格听证会,已经极大地推进了价格改革的进程,让阶梯水价、阶梯电价、阶梯气价等必要的价格形成机制,逐步落实。如果只看到阶梯价格体系中那一少部分高消耗者承受了更高价格,就骂“政府乱涨价”,未免不够实事求是。让资源类价格准确反映三件事——资源稀缺程度、市场供求关系、环境损害程度,不仅是三中全会深化改革的要求,也符合大多数公众的长远利益。

  谁也别把价格听证会当儿戏——政府别这样,媒体别这样,公众也别这样。各级物价部门多从自身找原因,多从自身改进起吧。这是你们的法定职责。

  文/央视特约评论员 杨禹

中国参政网摘编任薏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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