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肖像权”的副市长为何不愿面对镜头
原标题:[不得不说·追问]“我有肖像权”的副市长为何不愿面对镜头
(图片来源:资料图)
新华网评论员 王 勉
只有把人民放心上,人民才让你坐台上。这句话不是闹着玩的。
据新华社报道,黑龙江省鹤岗市一位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的副市长霸道作风令人不解:18日,记者在采访群众举报鹤岗市有矿难发生并被瞒报一事时,为了对当时情况拍照留证,拍了一张副市长的照片。没想到遭到这位副市长的指责,称“我有肖像权”,蛮横地要求记者删除照片。
头顶三尺有神明,不畏人知畏己知。我感到疑惑的是,这位领导,您官至副市长,又是分管煤矿安全生产的,在群众举报有矿难并有可能被瞒报的情况下,您应该理所当然、毫不犹豫地调查清楚真相。如果的确发生了矿难,就应该查清楚发生事故的原因,以及为何会瞒报,责任到底在谁?如果是“诬告”,子虚乌有,更应该及时给群众一个交待,让谣言止于真相。毕竟牵涉的是人命关天的事。但是,就目前的情况看,您这位领导,让群众失望了。
我想请问,您到底为何不敢面对群众的眼睛?安全生产是您分内之事,记者采访您分管的工作,咋就不能拍您的照片?您为何就不敢面对镜头?难道您有什么难言之隐?您到底怕啥、怕谁……
说到底,官僚作风作祟。也许在您心中,您的话就是圣旨,您不高兴,不让拍照就没人敢拍。但是您别忘了,您更是人民的公仆。对您而言,我认为这件事情发生后,为了您走的更远、更好,您个人有“两课”需要补,一是“群众课”需要补。连毛主席老人家都大力提倡从群众来到群众去,但是在您的心中,至少现在看来“群众”观念不强。连这样有可能人命关天的事情,您都能“不知情”“未予过问”敷衍塞责,可想而知,群众观念何其淡漠。您别忘了,水能载舟,也能覆舟;二是“突发事件应对舆论课”需要补。我知道您有顾虑,安全生产事件实行责任追究,甚至还有一票否决,更何况有可能存在瞒报,牵涉到很多人的乌纱帽,但是您是否想过,现在“人人都有麦克风的时代”,信息爆炸,任何事情想瞒是瞒不了的,很多信息即便是谣言,处理不当,都有可能引发公共危机事件,由小到大,有大到炸。对于鹤岗市群众举报矿难这件事,与其让信息四起,还不如襟怀坦白,通过主流媒体及时公布真相来得快。群众了解了真相,也会更好地配合支持政府工作,相反遮遮掩掩,最终被“逼”出来,岂不“罪加一等”?
“形之正,不求影之直,而影自直。”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兰考调研指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时指出,面对群众的眼睛,领导干部自我要求越严格越好,勘误纠错越主动越好。习总书记的话再次告诫我们,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面对群众的眼睛,任何欺上瞒下、花拳绣腿、“牛栏关猫”的表面文章,可能蒙蔽一时,但最终都难以遁形。正如一位微博网友留言,“我有肖像权”的副市长貌似有理的托词,却经不起推敲。新闻采访是正当权益,如此强势阻挡,遮掩的究竟是个人形象,还是心底的虚弱?少点傲慢与骄纵,多些诚恳与谦恭,学会在监督环境下工作,这应是权力运行的必修课。
“出来混总是要还的”。这位副市长大人,您应该从“我有肖像权”这件事上学到更多,我最担心的是弄不好,您的这句名言,会成为“我爸是李刚”“你们信不信,反正我信了”“为人民服务还是为党服务”这样的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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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鹤岗副市长强令记者删照片:我有肖像权
原标题:群众举报矿难瞒报 鹤岗副市长拒记者拍照:我有肖像权!
新华社哈尔滨7月19日新媒体专电(“新华社发布”客户端记者 王凯 程子龙)允许记者对其他人员进行拍摄取证,却不允许对自己拍照,称自己有“肖像权”。18日,黑龙江省鹤岗市一位副市长的霸道作风令记者十分不解。
近日有群众举报鹤岗市兴安区有矿难发生并被瞒报。18日下午,新华社记者与鹤岗市政府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一同前往被举报煤矿进行核查。途中意外遭遇障碍,车辆无法通过。
于是,记者拿出相机对当时的情况进行拍照留证,当拍了一张带有鹤岗市一位副市长的照片时,却遭到这位副市长的指责,强令记者删除对他拍的照片。记者表示,核查矿难过程是正常采访,需要拍照留证时,这位副市长依然态度蛮横地说:“你们下车了,我在车里坐着呢,你拍照片啥意思?我有自己的肖像权,我怎么没有资格要求你删照片,你有什么资格随便拍我?”
在煤矿核查现场,这位负责地方煤矿安全生产的副市长竟对这家煤矿的基本情况表示不知情,对矿井口被填埋一事也未予过问。(来源:央视网-新华社)
中国参政网摘编:亓淦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