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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寺堡法院:“院长接待日”面对面听民声解民忧

发布时间:2014-04-10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公众讯(赵旭沛)为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更广、更全面倾听民声,及时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红寺堡法院于近日重新修订《院长接待日制度》,明确接待工作的各项要求,规定每周一、三两天为“院长接待日”,由院长和分管院长在立案大厅接待室中轮流接访,按照“有问必答、有访必接”的原则,对群众反映的情况进行登记、备案,随时召集相关庭室负责人、承办人进行现场答复,对不能现场办理的限期三日内将处理结果反馈来访人,杜绝“门难进、脸难看”现象,做到有来访、有登记、有处理、有结果。

  3月以来,院领导共接待来访群众28批次37人,涉案34件。通过现场答复、三日内反馈等方式使初访直接息诉罢访率达92.3%。

中国法院新闻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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