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引领新时代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纪实
中纪委网站:紧盯国资监管责任落实 推动补齐管理短板
奋进强国路 阔步新征程 | 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清障护航

武汉市60部门羞答答晒“三公”专家指底气不足

发布时间:2012-10-24  来源:新华网-中国新闻网  字体大小[ ]

  自本月12日以来,公开“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和公务经费)成为武汉市各界关注焦点。截至10月23日,共有60家市直部门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陆续在其官方网站上晒出“三公”账单。

  中新社记者注意到,尽管比去年有所进步,但是简单的数据和说明,难免让期待已久的民众有些失望。对此,有当地学者指出,武汉市各部门公布“三公”的态度似乎有些“羞羞答答”、底气不足,“三公”经费,更不能仅仅一晒了之。

  2011年5月,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地方政府比照中央财政做法,公开“三公经费”,但2011年只有北京、上海、陕西3个省(直辖市)政府,以及成都、广州等少数城市公开了“三公经费”。武汉市公开“三公”经费总额也始于当年。

  据了解,今年9月25日,武汉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武汉市财政局《关于2011年市本级决算的报告》。根据相关规定,在该报告表决通过后20日内,财政部门需向各部门预算单位下达决算批复。等批复下达完毕后,各单位可在其官方网站上,自行将“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予以公布。

  记者逐一浏览武汉市各部门官方网站发现,一些单位在公开“三公”经费时有些遮遮掩掩,公布信息并未放在网站显眼位置,有的甚至“躲在”多项链接之后,如不仔细寻找,甚难发现;不少单位还选择周五公布,具体公布时间为17点后;且仅有少数单位公布了2012年预算控制数,不便于公众对比。

  以武汉市公安局为例,尽管已有媒体披露该部门2011年“三公经费”为6505.74万元人民币。但10月23日,记者登陆其官方网站,在“公告通告”栏目里,找不到关于“三公经费”的信息,在站内搜索“三公”等关键字,也未能得出任何结果。

  同样,在武汉市工商局网站中,记者费尽周折,依次点开“政务公开”、“通知公告”和“综合公告”三个栏目后,才在页面最下方,找到一条标题为《关于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1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的信息。

  对此,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武汉市政府参事叶青认为,武汉公布部门“三公”经费,是主动回应公众需求的进步之举,但仅公布大量数字,解释寥寥数语,不利于民众深入了解。他建议明确规定“三公”公开的基本要求,如统一放在网页的头条,而且要持续一段时间,广而告之,让民众能够看到、能够监督。

  此外,对于不具备专业知识的普通百姓而言,基本数据和简单名目组成的信息,让人不知从何看起。缺乏任何明细,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等机关运行经费等三项支出,为什么会花这么多钱?多少人在花这些钱?全都不得而知。

  “三公”经费如何让民众看得懂,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秦前红表示,对于武汉来说,公开“三公”经费是政府诚信、责任的体现。这些年,中国各地政府都提出要做到政务公开,而“三公经费”无疑是老百姓最想获知的“政务”。老百姓需要通过了解“三公”支出,知道自己的钱去哪了,怎么花的,花得是否合理。

  秦前红认为,一些单位在公开“三公”经费时有些遮遮掩掩,担心公开后引发的社会舆论压力。对此,他认为,“三公”经费的公开,应该越来越精细,让老百姓一看就懂,一览无余。他希望武汉市出台相应细则,加强“三公”经费公开的制度建设,对如何公开,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等做出明确规定。(记者 张芹)

人民参政网摘编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通胡大街78号(京贸中心)二层15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