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离京出席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并对秘鲁进行访问
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有效途径
学习贯彻三次全会精神在行动●“振兴路上谱新篇”|十八洞村的明白账

民法典|物业有权停业主家的水电吗?

发布时间:2023-01-17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张女士旅游回来,想洗个热水澡,消除一下旅途的疲惫,一进家门才发现家里的电全部被停,去物业处询问,原来是因为这次出门期间正好要交物业费,而张女士未能及时交费,于是物业强制停了张女士家的供电。张女士一听十分生气,物业公司通过断水断电催缴物业费的行为引起了不少业主的反感,难道面对物业公司的这种强势行为,作为业主的她只能忍气吞声吗?来看看民法典是怎么说的——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四条:如果用电人逾期不支付电费和违约金的,供电人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中止供电,并事先通知用电人。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第三款: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所以,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时,要敢于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作者:康馨文 作者单位:临江林区基层法院)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