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离京出席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并对秘鲁进行访问
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有效途径
学习贯彻三次全会精神在行动●“振兴路上谱新篇”|十八洞村的明白账

主动敬酒导致猝死 同桌吃饭的人需要担责任吗

发布时间:2023-01-16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

  一场饭局,没有强行劝酒,L某主动敬酒喝了酒,却不幸诱发冠心病猝死。事发后,L某家属将同桌七人和饭店老板告上法庭索赔。

  2020年夏天的中午,L某等七人一起到W某经营的饭店吃午饭,吃饭过程中,L某因为要开车没有喝酒,其余人也没有向L某劝酒。在饭局快结束时,L某主动拿起酒杯敬酒而喝了少量酒。

  用餐完毕后大家相继离开,L某走出饭店后却突感身体不适。H某见状告知其余人,并由其一人开车载L某去医院救治。因H某住在外地,对道路不熟悉,导致来回绕路。L某于14时左右到达医院,经积极抢救治疗1个多小时,仍不治身亡。经司法鉴定,L某符合饮酒、聚餐诱发冠心病猝死。

  事发后,L某的家属认为,L某的死亡与各被告一起喝酒、没有及时送医院抢救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各被告有明显的过错。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因L某死亡所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L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平时应注意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结合自己的身体状况应避免饮酒或参与对自己身体健康不利的应酬,而L某疏于履行对自身生命健康安全的注意义务,致使其饮酒后突发心肌梗死,本人应负主要责任,即承担95%的责任。

  同时,同桌七人知道L某身体不适时疏忽大意,未尽到人道主义将L某及时送到医院救治,没有充分、全面、及时履行基于饮酒行为而应承担的照顾、护送等注意义务,致使L某错过了最佳救治时机,同桌人的行为有违公序良俗,因此对L某的死亡承担轻微的民事赔偿责任,即承担5%的责任。法院在判决中指出,无证据证明饭店经营者W某存在过错行为,W某不承担赔偿责任。

  经办法官提醒,同桌饮酒后参与者发生人身损害,若其他人实施了强制劝酒、拼酒等积极加害行为,或是没有履行提醒、劝阻、照顾、护送等注意义务的,需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同桌人无过错则无需担责。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该注意自己的身体状况,对自己的健康、生命安全应负最高的注意义务,若放纵自我、过量饮酒导致悲剧发生,应对自身死亡承担主要责任。

  (作者:孙源 作者单位:吉林省临江林区基层法院)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