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离京出席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并对秘鲁进行访问
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有效途径
学习贯彻三次全会精神在行动●“振兴路上谱新篇”|十八洞村的明白账

以案释法|当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 法院该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20-01-15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

  案例:

  赵某给任某提供劳务,任某拖欠赵某劳务费,经催要无果,赵某诉至法院,法院判令任某支付赵某劳务费28万元。该案执行过程中,法院多方调查发现,任某在金融机构无任何存款,也没有房产、车辆、不动产等财产可供执行,且发现任某涉及多个债务纠纷,均没有执行完毕。对被执行人任某财产核查后,确认任某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也无固定收入,法院对其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措施,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信用惩戒。之后,法院对该案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执行难”是指有财产可供执行,但因各种原因无法执行到位。

  “执行不能”是由于被执行人丧失履行能力,客观上存在无法执行的情况。

  “执行不能”案件主要有以下两种处理方式:

  一是终结执行。法律规定,当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执行: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被执行人被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被撤销、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歇业、终止后既无财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也没有能够依法追加变更执行主体的。

  二是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法律规定,在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并且已经履行完法律规定的程序,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关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法院是如何处理的?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简称“终本”。对于“执行不能”终本案件,法院可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终结本次执行也并不意味着本案就完全结束,“执行不能”的案件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之后的5年内,人民法院每隔一段时间都会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一次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对于符合恢复执行条件的,执行法院将依职权主动恢复执行。如果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随时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并且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防范“执行不能”的正确做法

  一是诉前、诉中及时申请法院对另一方当事人的明确财产进行保全,可大大降低可能存在的“执行不能”风险。

  二是主动提供法院无法查控到的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如银行账号、有价证券、房产信息、外币账户等。

  三是提供被执行人下落,法院将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向法院申报财产状况的被执行人采取罚款、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等强制措施。

  四是当事人也应增强自身法律意识,在法律行为成立前充分考虑潜在的风险,通过担保、抵押等方式降低风险,降低“执行不能”出现的可能性。

  (尼勒克县人民法院 邓雄伟)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