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村巡察 全面推动市县巡察向基层延伸
一体推进监督、办案、整改、治理 规范有序管好农村集体“三资”
“两个维护”是党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

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咋打了折扣?

发布时间:2018-11-09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字体大小[ ]

   原标题:多方监督检查 落实始终悬空 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咋打了折扣

  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重点整治严重影响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影响中央政令畅通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突出问题。特别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新发展理念,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以及思想政治、宣传舆论和食品药品安全等工作和领域中发生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包括:地方和部门利益至上,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说一套做一套。

  ——摘自中央纪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意见》

  汾河是黄河的第二大支流,也是山西百姓名副其实的母亲河,但上市公司大量的工业废水直接排放到汾河里,村干部拿钱为企业看门护院,环保局无视企业污染,当地村民和记者说话都要担心遭受打击报复……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发生的这一幕幕,已经到了荒诞的地步。

  2018年4月17日,央视以《污染大户身边的“黑保护”》为题,报道了山西三维集团在未经审批和采取防渗措施的情况下,非法倾倒工业废渣,产生的废水直排汾河,引发群众强烈不满的事件。事件曝光后,临汾市迅速成立联合调查组,查清了三维集团违法排污问题和当地村干部非法扣押暗访人员等事实,完成了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摸清了生态环境损害情况。

  回顾这一事件,当地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打折扣、做选择的行为值得每一名党员干部警醒。

  2015年底,因经过审批的渣场即将倒满,三维集团几次与某村商谈二期渣场占地事宜。在此过程中,赵城镇政府及环保部门、国土部门,对企业提出的扩建申请搁置不理,未能及时帮助企业筹建新的渣场。同时,水利部门对该企业的入河排污口手续一直搁置不办,导致该集团未经审批排放污水长达七年之久。

  2016年8月,三维集团在未做环保评估和环保处理的情况下,将废渣倾倒于洪洞县新庄村老爷沟内,后因道路被阻而暂停。2017年9月,赵城镇相关负责人发现三维集团变换倾倒地点,却未能履职尽责,对倾倒行为是否合规不了解、不追问、不制止,也未及时向上级汇报,镇政府和环保部门也不担当、不作为,导致在九个月的时间里,三维集团共违规倾倒粉煤灰约15.8万立方米、电石渣约2.21万立方米。

  与此同时,洪洞县政府对固体废物处理重视不够,安排部署不到位,监督检查不到位,对长期违规倾倒废渣、排放废水的情况不了解不掌握。赵城镇党委政府对环保工作主动作为不够,仅限于陪同上级部门进行检查,特别是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组对三维集团进行通报后,只是通过会议进行安排,跟踪检查不力,整治落实悬空。镇国土部门对属于本部门监管的问题认识不清、理解不准,导致监管出现盲区。镇环保部门2013年以来对三维集团检查15次,发现问题却不落实整改,致使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镇水利部门没有实地排查排污口数据,而是要求三维集团代为提供,导致上报的污水日排放量与实际排放量相差近20倍,更从未监测过入河排污口的水质。

  经调查,当地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打折扣、做选择,个别干部在其位不谋其政,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

  为此,临汾市纪委监委对当地政府和环保、国土、水利等部门50名责任人实施问责或采取留置措施,其中,党纪政务处分31人、组织处理19人,包括洪洞县长解高民、三维集团相关负责人李建勋、祁百发在内的多人被免职,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4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代江兵 制图 王婵)

  ●点评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三大攻坚战之一,关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能否得到人民认可。这起事件警示我们,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决不允许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说一套做一套。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作为正风肃纪、反对“四风”的首要任务、长期任务,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到位,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

  ——山西省临汾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周计伟

中国参政网摘编 任薏宏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