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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进代表:建议出台国有企业监事会监督法

发布时间:2017-03-13  来源:新华网  字体大小[ ]

  原标题:徐进代表:建议出台国有企业监事会监督法

  新华社北京3月13日电(记者刘阳、周相吉)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改善和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确保资产保值增值,把人民的共同财富切实守护好、发展好。对此,四川省国资委主任徐进代表认为,国有企业监事会的作用要进一步加强,有必要出台专门法律予以保障。

  徐进今年带来了一份关于出台国有企业监事会监督法的建议。他说,现行的《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部分条款已不适应国企改革发展新形势新要求。如监事会不干预企业的经营决策和经营管理活动、监事会成员必须对检查报告内容保密、监事会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同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等有关部门的联系等,这些规定在当时具有合理性,但现行政策要求监事会对企业决策与执行都要监督,监督信息也要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公开,国家经贸委也已经撤销。显然这些规定已经过时,有必要作修改。

  在调研中徐进还发现,公司法规定的企业内设监事会的监督效果不能让人满意。他说,按公司法规定二三级以下国有企业实行内设监事会制度。但由于监事会组成人员的劳动关系、薪酬待遇、职务变动等均掌握在企业管理层手中,加之从员工中选拔的职工监事素质参差不齐,实际中企业内设监事会往往处于弱势地位,难以真正发挥对企业决策、执行的制衡作用。

  徐进建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广泛听取多方意见建议,适应新形势,满足新要求,尽快出台国有企业监事会监督法。

中国参政网摘编 任薏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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