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王兴东:艺术最大的成功是个性化 用法律保护好原创权
新华网北京3月10日电(记者 吴晔)“只要按照相关法律,保护好版权,社会就无需为编剧的待遇担忧,编剧们也更加能坚守原创,从而才能有更多的精品问世。”全国政协委员王兴东在接受新华网记者采访时做出呼吁。
3月8日,全国政协委员王兴东接受新华网记者采访。
王兴东曾创作了《共和国之旗》、《离开雷锋的日子》和《建国大业》等多部知名电影作品。多年的编剧工作让王兴东感悟到“艺术最大的成功是个性化”。
不过,令王兴东担忧的是,如今优秀的原创剧本比较稀缺,抄袭现象时有发生。据其介绍,借助庞大的作品素材库支撑,现在写作软件都能搞“创作”。
“在这种抄袭下,就没有创作,没有原创精神,何来精品,何谈创新和繁荣?”王兴东说。
电影立法问题多年来受到包括王兴东在内的多位政协委员的关注和推动。2017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下文简称为《电影产业促进法》)正式落地实施。令王兴东欣慰的是,新中国首部电影法终于将电影剧本纳入其中。《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二章第十二条规定:“国家鼓励电影剧本创作和题材、体裁、形式、手段等创新”。
有了法律依据,王兴东还希望能落到实处,切实地保护原创者的合法权益。为此,王兴东在2017年两会的提案中就建议要对侵权行为实施相应的处罚,加大打击力度,建立文化行业诚信体系。
“原创是艺术的鲜血,原创是竞争的力量。唯有原创才能体现中国文艺家的智慧含量,才能传播中国精神的正能量。”王兴东期待对剧本原创和首创的重视和尊重程度越来越高。
中国参政网摘编: 任薏宏 |